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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来源: 作者:周芳卫律师 时间:2019-03-21 21:11:00

案情:

2015年7月1日,刘丽(化名)应聘进入商丘市某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员,负责商丘某超市的销售工作,试用期1个月,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加销售提成。进入公司后,公司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刘丽办理任何社会保险,每月工资是现金发放,后刘丽在工作5个月后因单位拖欠2个月工资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该食品公司否认刘丽是其公司员工。

问题: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呢?

律师解答:在司法实务中,一般通过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2、工资发放的凭证或记录(比如:银行流水清单,在清单中会显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备注为代发工资或工资。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账户,问题也不大,如果是其他人账户的,需要先证明其他人跟公司有关联)。4、工牌、门禁卡、工作服及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5、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或公司其他人员签字的文件(能证明劳动者是公司的员工的),比如:入职登记表等。6、单位微信群聊天记录或在岗人员的证人证言等。另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具体为六十四条)予以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收集。如果某些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在单位存放,经申请仲裁委调取而单位不予提供,单位应该依法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也应该注意搜集自己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服务证、工作牌、银行转账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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