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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找手机被索红包 伤人赔两万 律师:捡到失物不归还或涉嫌盗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10 16:52:00

 手机遗失KTV,返回寻找却被工作人员索要“红包”。双方起了争执后,冲动的失主将工作人员打伤。最终,手机是找了回来,不过失主也赔偿了两万元治疗费用。对于这一事件,律师表示,其实失主完全没有必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失主只要报警就能顺利拿回失物。

  通讯员 杨维斌 陈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寻找手机起冲突

  7月2日凌晨1点左右,南京梅园新村派出所接到市民吴女士报警。原来,数小时前吴女士陪丈夫到某KTV寻找遗落的手机,在申请调看监控的过程中,和该KTV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继而双方扭打在一起。梅园新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此时,吴女士丈夫鲁先生手里拿了一个灭火器。他的对面站着几位KTV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人捂着自己的手,一脸痛苦。

  原来,事发几小时前,鲁先生夫妇和几个朋友一起到这家KTV唱歌,唱完之后大家各自回家。鲁先生到家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经过回忆,他觉得可能将手机落在了KTV包厢内,于是他和妻子一起返回KTV寻找。

  当鲁先生询问KTV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查看监控视频寻找手机时,该KTV店长阎某表示,工作人员的确在包厢沙发上捡到了一部手机,但是要归还的话,鲁先生得“意思一下”,买两包烟或者发几个红包。对此,鲁先生不同意,双方随后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

  失主伤人赔了两万

  争执中,鲁先生随手搬起大厅角落里的一个灭火器朝对方抡了几下。工作人员曹某伸手去挡,被鲁先生抡起的灭火器“哐当”一声砸中了左手。曹某疼得大叫,鲁先生也愣了。正停手间,民警赶到了现场。

  随后,受伤的曹某在同事陪同下前往附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曹某的中指被鲁先生抡起的灭火器砸骨折了。

  民警现场调解,KTV工作人员同意将鲁先生的手机归还并不再索要钱财,鲁先生也向曹某打电话道歉,同时鲁先生承诺负担曹某手指骨折的治疗费用两万元。

  最后,民警对鲁先生拿灭火器砸人的做法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为其行为已经涉嫌破坏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对此,鲁先生向民警承诺以后绝不再犯。商丘合同律师网转载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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