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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法治实施十大典型事例

来源:法律图书馆 作者: 时间:2016-04-07 14:57:00

2015中国法治实施十大典型事例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大学联合评选的“2015中国法治实施十大典型事例”在京发布。据介绍,该评比活动是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大学联合十余家权威媒体和机构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宪法宣誓制度

  【事例简介】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点评人: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宪法宣誓制度,将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产生积极的影响。

  “全面两孩”时代来临

  【事例简介】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不再鼓励晚婚晚育;新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点评人: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尽管作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客观上有诸多的理由支持,包括综合治理性别比严重失衡、应对人口红利丧失、劳动力人口供给不足、应付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临、解决失独家庭不断增加的现实困难和挑战等,但是我想,作为一个法律人,更应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视角来看待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和人口计划生育法关于生育数量政策的修改,应当认识到通过法律程序将执政党的政治主张反映到我国的立法决策中,妥善地处理好了重大改革与立法修改、完善之间的关系。所以,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将党中央的政治主张反映到国家层面的立法中去,更突显其特定意义。

  A股市场经历罕见大起大落

  【事例简介】 2015年初,A股市场启动加速上扬行情,上证指数从3000点附近一路攀升,仅用3个月时间,6月12日创出5178点近7年新高。6月15日开始,受多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逆转,沪深两市直线下跌,截至7月8日,短短17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暴跌32.11%,两市市值蒸发24.5万亿元。为稳定股市,国家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完善交易制度,抑制投机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市场运行逐渐恢复正常。

  点评人: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从2015年初到2015年7月,中国股市经历了一轮过山车行情,上证指数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从3000余点一路上涨至最高5178点,又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暴跌至最低2850点。面对动荡的股市,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也不断出台新的监管措施,但效果却难尽人意。因此,对导致股市波动的原因和应对股市波动的措施进行总结,无论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亦或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打虎”全覆盖:31省区市均有省部级贪官落马

  【事例简介】 2015年,从年初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落马,到年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副主任盖如垠被查,反腐败斗争以持续发力之势推进。这一年,9个省区市的“首虎”先后被打落下马。11月11日,北京“首虎”吕锡文的落马,标志着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实现全覆盖。全覆盖不等于“打虎”就此止步。从今年的反腐成效来看,一是反腐无禁区被事实反复证明,并无例外之地;二是所谓的“反腐转段”“反腐收官”“反腐放松”等说法不攻自破。

  点评人:徐 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反腐持续升温。2015年,中纪委巡视范围不断扩大,海外追逃力度明显提升,军界也刮起反腐风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上海市原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等“大老虎”先后落马,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全覆盖。31省区市均有省部级贪官落马,充分说明了反腐无禁区,也预示着未来“打虎”不会止步,值得肯定。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首次修订

  【事例简介】 食品安全法实施四年后就启动了修法程序,先后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历时两年有余,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历经3次审议,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食品安全法对原法中大约70%的条文进行了修订,并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点评人: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食品安全法修订之所以被评选为“2015年法治实施十大事件”,理由有四:其一,“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其二,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体现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总体要求,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其三,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体现和贯彻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要求;其四,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从法制层面较好地解决了多年来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叫板”

  【事例简介】 2015年1月23日,工商总局抽检购物网站: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1月27日晚间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依法行政,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执法;1月28日上午工商总局发布白皮书: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5大问题。1月28日下午淘宝回应工商总局:正式起诉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随后,阿里自己也认可工商总局的白皮书,并提出了整改计划。淘宝网即时成立有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专职配合与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普通消费者在线下的合作与联动,以图利用大数据打假的契机,联动全社会力量,更为彻底有效地解决全社会困扰多年的假货问题。

  点评人:王先林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叫板”只持续了几天的时间,但其间双方争执经过了几个回合,高潮迭起,不仅成为当时的网络热点,而且也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成为2015年全国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由于淘宝的“爸爸”阿里作为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并成为史上最大IPO的公司,这场争执自然也引起了全球的关注,美国律师踊跃起诉阿里和华尔街空头遥相呼应,让阿里股价蒸发了几百亿美元。国家工商总局及相关官员的威信也在一定程度上受损。因此,双方都为带有某种“任性”成分的“掐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是,从法治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个事件也不是坏事,相反,其中涉及到或者反映出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思,带来了积极的效果,因而具有正面的意义。

  天津爆炸案将环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事例简介】 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晚发生爆炸,这一爆炸事件将环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但在记者采访中,被采访的居民表示,根本不知周边这么近的距离就有危化品仓库。

  点评人:吕忠梅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兼职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痛定思痛!痛,是损失了那么多宝贵的生命和财产,再也无法挽回;思,是如何完善法治,让痛不再!认真检讨我们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规划环评制度,尤其是建立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机制;科学规划危险化学品区域,严格控制其余人口密集区、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和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

  专车第一案

  【事例简介】 2015年1月7日,使用专车软件送客的私家车车主陈超被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2月27日,陈超以济南客管中心对其查处的证据不充分为由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并定于4月15日开庭审理。12月17日,法院通报“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为由第三次延期审判。本案的焦点和矛盾在于政府是否掌握合理的执法依据和尺度。从行政管制角度来看,政府立法与执法需要支持合理和正当的市场创新性行为。由于出租车和专车满足了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此次诉讼无论结果如何,都让社会更加关注专车与出租车之争,以完善相关规定,推动社会的进步。

  点评人:黄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专车第一案是去年我国法治实施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案件本身、有关的法律规定、相应的管制制度以及政府、司法的态度已经引起了学界、社会的广泛讨论。尽管本案主审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但是,本案被广大民众投票选为“2015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之一”,说明了民众对本案的高度关注和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这种高度关注和期待的背后折射出了一种发展趋势,即互联网服务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被广泛使用。显然,互联网服务业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事例简介】 2015年10月29日上午9时,由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支持起诉的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与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第三人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延平分局、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南平中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谢某、倪某、郑某、李某行为具有共同过错,构成共同侵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人:颜运秋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理事长)

  本案作为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和全国首例法院立案受理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今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具有多重示范意义:第一,有利于鼓舞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第二,该案判决结果对那些正在或者潜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所警示,不要以刑代罚,也不要以罚代赔。第三,该案的判决结果凸显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裁判方式的创新。第四,该案的审理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让判决结果更加专业公正,并对那些肆意破坏环境的人提出警醒,让社会看到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两岸领导人新加坡会晤

  【事例简介】 2015年11月7日,两岸领导人习近平、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这是1949年海峡两岸分治66年以来首次两岸领导人会晤,是历史性的里程碑。会面使用两岸领导人的身份和名义,互称“先生”,显示双方在处理两岸事务上的弹性与务实。两岸领导人选择不在大陆或者台湾,而是在第三地会面,这也是历史上的第一次,显示双方的关系逐渐成熟。双方不签协议、不发布联合公报或者联合声明,各自发布一致的新闻。两岸领导人在新加坡的历史性会面,引起国际社会和岛内各界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舆论认为,这次历史性会面巩固了“九二共识”这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政治基础。

  点评人:尹宝虎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这是 1949年海峡两岸分治 66 年以来两岸领导人首次会晤。双方认为应该继续坚持“九二共识”,巩固共同政治基础,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加强沟通,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造福两岸民众,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应该携手合作,致力于振兴中华,致力于民族复兴。两岸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为两岸两岸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两岸关系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节选自《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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